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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我国服务外包业管理部门、监管体制、法律法规政策分析

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21-08-17 17:18:59 文章作者:本站编辑

 1、行业主管部门

        服务外包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国商务部,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。中国商务部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国内外贸易和国际 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,拟定国内贸易发展规划,研究拟定规范市场运行的政策等; 工信部主要职能为: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;组织制定本行业的技术政策、 体制和标准;拟定并组织实施软件、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;推进软件服务外包;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;指导、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等。

        2、行业协会

        服务外包业目前尚无全国性服务协会组织;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自律组织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,其主要职能是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,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、监督和检查,并负责软件行业的市场研究、 信息交流、行业统计、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3、行业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

        参考观研天下发布《2019年中国服务外包行业分析报告-市场竞争格局与未来趋势预测

        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本行业的发展,国家相关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支持、规范及监管本行业发展的政策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,为本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良好 的政策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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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4、行业监管

        中国银监会出于对金融行业外包风险管理的考虑,出台了一系列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的指引性文件,该等文件对金融 外包服务商的业务规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。
 
        中国银监会《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指引的通知》(银监发[2013]5 号)规定,银监会负责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信息科技外包服 务提供商实施准入管理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供应商实行准入、评价和退出机制, 并需定期对外包服务商进行全面审计;对重要的外包服务提供商需进行定期风险 评估,并应当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审计。签订合同前还应当对服务提供商深 入开展尽职调查;外包合同应当明确要求外包服务商服务的连续性、软硬件产品 的合法性、以及履行安全和保密责任,并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持续监控、定期安 全检查等。对于非驻场外包,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息安全、知识产权保护、 质量监控、法律合规等方面加强对服务提供商的风险管理,对重要的非驻场外包 服务进行实地检查。

        中国银监会办公厅《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驻场集中式外包监 管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银监办发〔2014〕272 号)要求非驻场集中式外包服务商 应当遵从银行业相关监管法规,接受银监会监督检查,接受银行业金融机构安排 的风险评估或审计等。

        前述监管规定对本行业准入及合规运营进行了规范与约束,该规定有利于行业经验丰富、内部控制健全、管理能力较强、持续经营状况良好的金融外包服务 商开展业务,同时也限制了内控体系和管理不到位的外包服务商的准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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